张全认为中国现行水价结构不合理,突出表现在水资源费和排污收费在综合水价中所占比重很小。2015年全国两会期间,全国人大代表、上海市环保局局长张全递交《关于加快修订〈水污染防治法〉的议案》。记者从上述议案了解到,张全认为中国现行水价结构不合理,突出表现在水资源费和排污收费在综合水价中所占比重很小。此外,水费的实际征收情况并不理想,征收率低和漏征严重成为困扰水价政策有效执行的难题。因此,他建议优化水资源费、自来水费、污水处理费、排污收费在综合水价中的结构,同时把节水和节水管理纳入法律范畴,推进源头控制。一些规定已不适应实际“我国的基本国情和水情是人多水少,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。”张全说。他指出,有关资料显示,中国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为2100立方米,仅为世界人均水平的28%;全国年平均缺水量500多亿立方米,三分之二的城市缺水,农村有近3亿人口饮水不安全,水资源短缺已成为制约中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主要瓶颈。更为严峻的是,中国的水资源利用仍然不合理,水污染问题日益严重。张全表示,总体上看,中国水环境总体形势依然十分严峻,许多水域的环境容量仍然超载;虽然大江大河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,但仍有近十分之一的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低于五类,不少流经城镇的河流沟渠黑臭,一些饮用水水源存在安全隐患,一些地区城镇居民饮用水污染问题时有发生。他认为,水污染、水资源短缺、水生态破坏三大水问题并存,构成了中国长期、复杂、多样的综合性水危机状况,最突出的问题是水污染。虽然各级政府在水污染防治方面做了大量工作,主要污染物减排力度持续增大,但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。在他看来,导致水污染问题突出的原因主要有经济发展方式粗放、技术水平低、产业结构和布局不合理、城乡环境基础设施欠账多,工业、生活及农业污染物排放量过大等;地方政府责任不到位、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、信息公开不充分、社会监督不到位、市场作用发挥不够、法治偏软、制度偏松、执法能力欠缺、投入不足等。张全指出,与此相对应的是,《水污染防治法》的一些规定已不适应客观实际的要求,需要进一步加以修改完善,特别是在责任体系、政策目标、考核制度、流域管理等亟待完善。
手机号:18053040575 娄经理 15552016659 李经理 15275062029 宋经理 固话:0530-5050470 0530-7392067
联系地址: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黄河路与重庆路交汇处东300米路北